需役不動產意思

"需役不動產"這個詞彙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一種不動產的權利關係,其中一塊土地(需役地)因為某些特定的目的,而對另一塊土地(供役地)享有使用或限制的權利。這種關係通常透過設定地役權(easement)來實現。

地役權是一種非所有權的權利,它允許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他人的土地上行使特定的權利,例如通行、取水、排水、架設電線或管道等。這種權利的存在是為了使土地能夠更好地被使用,或者為了滿足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特定需求。

需役不動產(承役不動產)是指享有地役權的那塊土地,也就是說,這塊土地因為某些特定的目的,對另一塊土地有權利上的需求。例如,甲的土地因為沒有直接的通道通往公路,因此甲可以在乙的土地上設定一條通行權,以便於甲的土地能夠通行。在這個例子中,甲的土地就是需役不動產,而乙的土地則是供役不動產。

地役權的設定通常需要透過書面契約或法律程式,並且通常會伴隨著土地的所有權轉移給新的所有者。地役權的內容和範圍也會在契約或法律檔案中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