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到案、債憑的意思

"需到案"和"債憑"是中文法律用語,分別代表不同的法律概念。

  1. 需到案:這個詞語在法律上並不常見,但可以推測它的意思是指某人需要到達一個特定的地方,通常是法院或警察局,以便參與法律程式或接受調查。這個詞語可能用於傳票或通知中,要求某人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庭或接受訊問。

  2. 債憑:這個詞語指的是債務憑證,是一種書面檔案,用來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務關係。債憑通常包含債務的金額、還款條件、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姓名和地址等詳細信息。在法律程式中,債憑可以用來作為證據,證明債務的存在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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