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卻違法的意思

阻卻違法(Excuse or Justification)是指在法律上,行為人雖然實施了違法的行為,但因為存在某些法定或認可的理由,可以阻卻該行為的違法性,使其不負刑事責任或減輕責任。這些理由通常包括正當防衛、緊急避險、依法執行職務、被害人同意等。

在刑法中,阻卻違法的事由可以分為正當化事由(Justification)和免責事由(Excuse)。

  1. 正當化事由:是指行為人在特定情況下,雖然實施了通常被認為是違法的行為,但這種行為是為了達到某種正當目的,如保護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正當化事由通常包括:

    • 正當防衛:為了防止自己或他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必要防衛行為。
    • 緊急避險: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正在遭受的緊急危險,而採取的必要避險行為。
    • 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依照法律規定採取的必要行為。
    • 被害人同意:在某些情況下,被害人同意可以作為阻卻違法的事由,例如醫療手術、藝術表演等。
  2. 免責事由:是指行為人雖然實施了違法的行為,但因為存在某些特殊情況,可以免除其刑事責任。免責事由通常包括:

    • 無責任能力: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因為缺乏認知能力或控制能力,可以免除刑事責任。
    • 不可抗力:行為人因為無法預見和抗拒的外力,而被迫實施違法行為。
    • 正當理由:行為人因為某些正當的理由,如為了保護公共利益、履行道德義務等,而實施違法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阻卻違法的事由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並且行為人必須在主觀上具有正當的意圖。如果行為人濫用阻卻違法的事由,或者在實施行為時存在過錯,那麼仍然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