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庭之訓的意思

"過庭之訓"這個詞語出自《論語·季氏》,原文是:「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孟懿子問孝於孔子。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這裡的「過庭之訓」是指孔子在家中庭院的教誨,後人用來比喻在家族中接受的教育和訓誡。這個詞語強調了親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長輩對晚輩的教導和影響。在中國文化中,親職教育被認為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它不僅傳授知識和技能,還傳承著家族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因此,「過庭之訓」也被用來泛指家訓、家規等親職教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