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給付的意思

連帶給付(solidary obligation)是指在法律關係中,兩個或多個債務人對於同一債務負有連帶責任,即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債務人要求支付全部債務,而被要求償還的債務人不能要求其他債務人分擔責任,只能自己承擔。這種制度通常適用於共同侵權行為、連帶保證、共有物分割等情況。在連帶給付關係中,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任何一個債務人求償,並且一旦求償成功,該債務人的連帶責任即告解除,其他債務人的責任也隨之解除。但如果債權人只向部分債務人求償,而未完全實現其債權,則其他債務人仍需對剩餘債權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