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人的意思

連帶債務(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是指在法律關係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對同一債務負有責任,並且債權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個債務人償還全部債務。這種制度設計的目的在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確保債權人能夠更容易地追回債務。

在連帶債務關係中,每個債務人都有責任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任何一個債務人求償,也可以同時向所有債務人求償。如果一個債務人已經償還了全部債務,他可以在其他債務人中追回超過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例如,A和B是連帶債務人,他們共同欠C 100元。C可以要求A償還100元,也可以要求B償還100元,或者要求A和B共同償還100元。如果A償還了100元,他可以要求B給他50元,因為B也應該負擔50元的債務。

連帶債務常見於合夥企業、共同保證人、產品責任案件等法律關係中。在這些情況下,每個合夥人、保證人或生產商都對債務或損害賠償負有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