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是什麼意思

辯護(Defense)在法律上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被告或其律師為其行為辯護的過程。辯護的目的是為了挑戰檢察官的指控,提出證據和論點來證明被告無罪或有理由減輕其刑責。辯護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1. 無罪辯護(Not Guilty Plea):當被告不承認控罪時,辯護律師會提出證據和論點來證明被告無罪。

  2. 認罪辯護(Guilty Plea):在某些情況下,被告可能會選擇認罪,但辯護律師仍然可以為其客戶爭取最輕的刑罰或減刑。

  3. 不抗辯(Nolo Contendere Plea):在某些司法管轄區,被告可以選擇不抗辯,這意味著他不承認有罪,但也不會上訴。這種情況下,辯護律師可能會試圖說服法庭從輕發落。

  4. 抗辯理由(Affirmative Defenses):在某些情況下,被告可能會提出抗辯理由,例如自衛、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這些理由可能會導致被告無罪或減輕刑責。

辯護律師的責任是代表其客戶的最大利益,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為其客戶辯護。他們可以調查案件、收集證據、質疑證人、提出動議和進行庭審,以保護其客戶的權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