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言書判是什麼意思

"身言書判"是中國古代官員考核的四種標準之一,它們分別代表了一個官員應該具備的四種能力或特質:

  1. 身:指官員的品行、操守、儀表等個人素質。
  2. 言:指官員的言談、表達能力、論述能力等。
  3. 書:指官員的書寫能力、文筆水平等。
  4. 判:指官員的判斷力、決策能力、處理公務的能力。

這四個方面都是評價一個官員是否稱職的重要指標。在古代,官員的選拔和晉升不僅要看學識和考試成績,還要看其實際的行政能力和品德操守。因此,"身言書判"成為了評價和選拔官員的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