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是甚麼意思

起訴(Prosecution)是指在法律程式中,由代表國家或社會利益的檢察官或律師,對涉嫌犯罪的個人或團體提起法律訴訟的行為。起訴的目的是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並通過法院的審判來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如果被告被判有罪,應當受到何種刑罰。

在刑事案件中,起訴通常是由檢察官或類似的公職人員進行的,他們負責評估警方調查的結果和蒐集的證據,以決定是否足夠證據支持起訴。一旦決定起訴,檢察官將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列出對被告人的指控,並開始準備案件審理。

起訴的過程可能涉及多個階段,包括但不限於:

  1. 偵查:警方或調查人員收集證據,確定犯罪事實和嫌疑人。
  2. 起訴決定:檢察官根據偵查結果決定是否起訴。
  3. 起訴書:檢察官準備並提交起訴書,詳細說明指控的罪行和相關證據。
  4. 預審: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會有一個預審程式,以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進行正式審判。
  5. 審判:在法庭上,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分別陳述案件,法官或陪審團將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6. 判決:如果被告被判有罪,法院將宣佈判決,包括刑罰或其他適當的處置。

需要注意的是,起訴並不意味著被告一定有罪,而是開始了一個法律程式,最終的判決將由法院根據法律和證據作出。在許多司法系統中,被告被假定無罪,直到在公正審判中被證明有罪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