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公行意思

"賄賂公行"這個詞語來自中國古代,意思是指賄賂行為公開進行,不受法律或道德的約束。也就是說,賄賂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人們對於這種不正當的交易行為已經習以為常,甚至認為是正常的社會交往方式。這種情況通常表明社會風氣敗壞,法律制度不健全,執法不嚴,導致貪污腐敗現象嚴重。

在現代社會,賄賂行為是非法的,被認為是腐敗的一種表現。各國都有法律來禁止和打擊賄賂行為,以維護公正和透明的社會秩序。然而,賄賂公行的現象在某些地區或行業可能仍然存在,這需要政府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執法力度,以及加強社會監督,以減少這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