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付監護人的意思

責付監護人(日語:責付監護人)是指在日本法律中,當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沒有法定監護人或需要額外的監護時,由法院指定的一個或幾個人來擔任監護人的角色。這個詞彙中的「責付」意指委託、託付,而「監護人」則是指負責照顧和管理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的人。

在日本的民法中,監護人的責任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教育、財產管理、財產代管等。責付監護人通常是在法定監護人(如父母、配偶等)無法履行監護職責時,由法院根據被監護人的最佳利益來指定的人選。

責付監護人的指定可以基於多種原因,例如:

  1. 法定監護人無法履行職責,如父母去世或失去行為能力。
  2. 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適當的照顧,如虐待或忽視被監護人。
  3. 被監護人需要額外的保護,如在涉及重大財產管理或法律事務時。

責付監護人的指定程式通常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並經過法院的審查和批准。在某些情況下,責付監護人也可能是臨時的,直到法定監護人能夠重新履行職責或找到更適合的長期監護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