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成契約意思

諾成契約(英文:Executed Contract)又稱為「即成契約」或「立約即成契約」,是指當事人雙方就契約內容達成合意,且當場完成約定義務的交付或履行,即告成立的契約。在這種契約中,當事人雙方在訂立契約時即完成所有約定的行為,無需等待任何附加條件或將來的履行。

諾成契約的特點是:

  1. 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雙方就契約內容達成合意。
  2. 當場履行義務:契約的內容在當事人雙方達成合意時即被履行,無需等待未來的某個時間點。
  3. 契約即告成立:由於契約的內容在當事人雙方達成合意時即被履行,因此契約在當場即告成立。

諾成契約與其他類型的契約(如要物契約,即實物交付後契約才成立)不同,它們的成立不需要實物的交付或其他的履行行為。在法律上,諾成契約的成立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旦雙方達成合意,契約即告成立,不受其他因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