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什麼意思

"說服" 一詞在中文裡有幾個層次的意義:

  1. 動詞:作為一個動詞,「說服」指的是通過言語或論證,使某人改變原先的看法、意見或決定,接受另一個觀點或行動。這個過程通常涉及提供理由、證據、解釋或情感訴求,以說服對方接受某個觀點或行動的合理性。

  2. 形容詞:在某些情況下,「說服」也可以作為形容詞使用,例如「說服力」,指的是某個論點、論證或說話方式具有令人信服的能力。

  3. 名詞:在某些語境中,「說服」也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例如「說服工作」,指的是進行說服的整個過程或活動。

在英文中,「說服」通常被翻譯為 "persuade",它也是一個動詞,具有類似的含義。例如:

說服的過程通常需要考慮對方的觀點、需求和疑慮,並提供相關的信息和論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以期達到說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