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失效是什麼意思

要約失效是指一個要約(Offer)失去了其法律上的效力,即要約人不再受該要約的束縛,而受要約人也不能通過接受該要約來形成契約。要約失效後,即使受要約人後續表示接受,也不會產生契約關係。

要約失效的原因可能包括:

  1. 要約被明確撤銷:要約人通過明確的行為或言語撤銷了要約。
  2. 要約被無條件地拒絕:受要約人明確表示拒絕了要約。
  3. 要約的有效期已過:要約中設定了接受期限,且該期限已經過去。
  4. 要約的條件未被接受:受要約人對要約提出了修改或附加條件,從而改變了要約的內容。
  5. 要約被受要約人的行為所拒絕:受要約人通過某些行為表明了拒絕要約的意圖,即使沒有明確的言語或書面拒絕。
  6. 要約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在某些法律體系中,要約人如果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要約可能會自動失效。

要約失效後,要約人和受要約人都不再受到該要約的約束,雙方可以尋求新的協商或要約來建立契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