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見代理的意思

表見代理(Apparent Agency),又稱為「外表代理」或「代理的表象」,是指在法律上,一個人雖然沒有實際的代理權,但是因為他的行為或外表給予他人合理的信任,認為他有代理權,從而產生的代理效果。這種情況下,即使實際上沒有授權,第三人仍然可以對被代理人主張代理權的行使。

表見代理的成立要件通常包括:

  1. 代理人有代理的表象:代理人必須有某種行為或外表,使得第三人合理地相信他有代理權。
  2. 第三人的善意且無過失:第三人必須是善意且無過失的,即他沒有理由懷疑代理人沒有代理權。
  3. 合理依賴:第三人必須是因為相信代理人的代理權而與之進行交易或行為。
  4. 代理權的範圍:第三人的行為必須是在代理人看起來擁有的代理權範圍內。

在表見代理的情況下,即使代理人實際上沒有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權,被代理人仍然要對第三人的行為負責。這是一種保護善意第三人,並確保交易安全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