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見代理是什麼意思

表見代理(Apparent Authority or Agency by Estoppel)是指在法律上,一個人雖然沒有實際的代理權,但是因為他的行為或外觀給人一種他有權代理的印象,導致第三方合理地相信他有代理權,並且依據這種信任與他進行交易。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第三方的合理信任和交易安全,法律會認定這種代理為有效,並且讓被代理人承擔責任。

表見代理的成立通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代理人必須在交易中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出現,並且讓第三方認為他是在代表被代理人行事。

  2. 第三方合理地信任代理人有代理權:第三方必須是基於合理的依據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而不是出於疏忽或故意忽視事實。

  3. 被代理人的行為或疏忽導致信任產生:被代理人的行為或疏忽導致了代理人有代理權的印象產生,例如被代理人沒有採取足夠的措施來防止這種印象的形成。

  4. 代理行為與代理權限相關:代理人的行為必須是在代理權限內的行為,而不是超出代理權限的行為。

表見代理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無辜的第三方,確保交易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代理人實際上沒有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權,被代理人也不能拒絕承擔代理人行為的法律後果。因此,被代理人有責任採取適當的措施來防止他人誤以為他人有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