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有不慊於心的慊的意思

"行有不慊於心" 這句話出自《論語·里仁》,意思是說,如果做了某件事情,心裡卻感到不滿意或不舒坦,那麼這件事情就做得不夠好,需要反省和改進。

在這句話中,"慊" 這個字的意義是 "滿足" 或 "舒適"。所以,"行有不慊於心" 就是指做事情沒有做到讓自己心裡感到滿意或舒適的程度。這句話強調了個人對自己行為的內在評價和良心上的自覺,認為一個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有更高的要求,不僅要符合外在的規範和標準,還要讓自己的內心感到真正的認同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