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權意思

行政職權是指政府行政部門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所擁有的執行法律、管理國家事務、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力。這些權力通常包括制定行政規章、執行法律、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環境保護、國防安全等方面的權力。

行政職權的行使需要遵循法律規定,保障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也要接受監督和制衡,以防止濫用權力。在民主制度下,行政職權通常由民選的政府官員或行政人員行使,他們負責執行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和政策,同時也要對立法機關和人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