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力意思

行政權力通常指的是政府機構或行政部門在執行法律和政策時所擁有的權力和能力。這包括了制定和執行規則、管理日常事務、提供公共服務、調配資源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等。行政權力是現代國家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負責將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和政策轉化為實際的行動和結果。

在許多國家,行政權力由總統、首相或總理領導的行政部門行使,這些領導人通常由立法機關選舉產生或由君主任命。行政部門還包括各個部委和機構,它們負責特定的政策領域,如內政、外交、財政、教育、衛生等。

行政權力的行使應該遵循法律和憲法的規定,並且通常受到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和制衡。在分權的政府體系中,這三個分支機構(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間的權力分配和制衡是為了防止任何一個分支機構過度擴張權力,保證權力的平衡和民主制度的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