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的意思

行政救濟是指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檢舉,要求重新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並尋求法律救濟的制度和程式。

在台灣,行政救濟的主要途徑包括:

  1. 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不服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2. 行政覆議: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不服時,可以向原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或專設的行政覆議機關申請覆議,請求重新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或合理性。

  3. 國家賠償:當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給當事人造成損害時,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行政救濟的目的在於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權力,維護行政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