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格權意思

著作人格權(moral rights)是創作者對其作品所擁有的權利,這些權利通常與創作者的名譽、尊嚴和作品完整性相關,而非經濟利益。著作人格權的內容可能因國家法律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幾項:

  1. 姓名表示權(Right of Attribution):創作者有權決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以及如何署名。
  2. 禁止變更權(Right of Integrity):創作者有權禁止他人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變更、修改或破壞,尤其是那些可能損害作品完整性或創作者名譽的行為。
  3. 禁止匿名或假名揭露權(Right of Pseudonymity or Anonymity):在某些情況下,創作者有權保持匿名或使用假名,並有權禁止他人揭露其真實身份。
  4. 禁止歪曲權(Right of Non-derivation):創作者有權禁止他人將其作品誤認為他人的作品,或進行任何可能導致混淆的行為。

著作人格權的目的是保護創作者的藝術創作自由和個性表達,確保他們的作品能夠按照他們的意願被展示和評價。這些權利通常與經濟權利(如重製權、發行權、公開傳播權等)相區分,因為它們更多涉及的是創作者的個人聲譽和藝術聲望,而非直接的財務收益。

在許多國家,著作人格權是智慧財產權法的一部分,創作者通常在作品創作完成時自動獲得這些權利,而無需任何額外的註冊或公開聲明。然而,這些權利的行使可能受到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具體情況應參考相關國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