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

這句話似乎是在描述一種法律上的概念,但它的表達方式有點不清晰,所以我會嘗試解釋幾種可能的解釋:

  1. 「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可能是在說,如果某人知道某件事情,他們就不會做出意思表示。在法律上,意思表示是指一個人通過言語、書面或其他方式表達他們的意願或決定。如果某人知道某件事情的真相,他們可能會改變他們的意思表示,因為他們會有更多的信息來做出決定。

  2. 這句話也可能是在說,如果某人知道某件事情,他們就沒有必要做出意思表示,因為這件事情已經是顯而易見的。在法律上,有時候某些事情是根據法律規定或慣例來處理的,不需要當事人特別做出意思表示。

  3. 這句話還可能是在說,如果某人知道某件事情,他們就不能做出有效的意思表示,因為他們的決定可能會受到這件事情的影響。在法律上,意思表示必須是自願的、明確的,並且沒有受到脅迫、欺騙或其他不當影響。如果某人知道某件事情,他們的決定可能會受到這件事情的影響,從而使其意思表示無效。

總之,這句話的含義不太清楚,需要根據具體的上下文來確定其準確的含義。在法律上,意思表示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契約的成立、法律行為的生效等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