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意思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句話是法律上的諺語,意思是指在訴訟中,哪一方負有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無法提出足夠的證據來支持其主張,那麼該方就會敗訴。

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必須提出證據來支持他們的主張。不同類型的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例如,在民事案件中,原告通常需要證明其主張的事實,而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則需要證明被告有罪。如果一方無法提出足夠的證據,或者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說服法官或陪審團,那麼該方就會被判敗訴。

這句諺語強調了證據在法律程式中的重要性。在訴訟中,證據是決定案件結果的關鍵。如果一方無法提出足夠的證據,那麼無論其主張有多麼合理,都可能會敗訴。因此,當事人在訴訟中必須盡力收集和提出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