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語野小的意思

"野小" 是臺灣閩南語中的一個詞彙,意思是指那些不受管教、調皮搗蛋、不守規矩的小孩。這個詞彙帶有負面的含義,通常是用來形容那些讓大人頭痛、難以管教的小孩。在臺灣的社會文化中,野小的行為可能包括不聽從家長或師長的指示、搗亂、闖禍、說謊、偷竊等不良行為。

這個詞彙的用法類似於中文的「頑皮鬼」、「小搗蛋」,或者是英文的 "naughty child" 或 "mischievous kid"。然而,每個語言和文化對於這些詞彙的具體含義和用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在臺灣,「野小」這個詞彙通常是用來形容那些需要特別關注和管教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