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語牽手的意思

在台語中,「牽手」一詞有兩個意思:

  1. 配偶、伴侶:這個意思來自於結婚典禮時,新郎和新娘要牽手走過紅毯,所以「牽手」就引申為夫妻或伴侶的稱呼。在台灣,無論男女,都可以稱呼自己的配偶為「牽手」。

  2. 手拉手:這個意思比較直接,就是指手拉手的動作,通常用來形容朋友或家人之間親密的手部接觸。

需要注意的是,「牽手」這個詞在台語中並不常見於書面語,更多的是在口語中使用。在書面語或正式場合,通常會使用「配偶」、「伴侶」等詞彙來表達相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