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語丟的意思

在臺語中,"丟" 這個詞有多種意思,可以根據不同的語境和用法來解釋。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解釋:

  1. 丟棄、拋棄:指將不需要或不想要的東西扔掉。例如:「這件舊衣服可以丟了。」

  2. 丟失、遺失:指失去某樣東西,找不到它的下落。例如:「我的鑰匙又丟了,真煩惱。」

  3. 丟臉、丟人:指做出丟臉或丟人的行為,讓人感到羞愧或不好意思。例如:「他考試作弊被抓,真是丟臉。」

  4. 丟三落四:形容一個人做事不小心,常常遺忘東西或丟失物品。

  5. 丟出、丟出意見:指提出或表達某種意見或想法。例如:「他在會議中丟出一個新點子。」

  6. 丟包:在臺灣俚語中,有時指拋棄某人或讓某人負責某事。

  7. 丟石頭:有時用來比喻挑釁或試探。

使用時,"丟" 的意思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在不同的語境中,同一個詞可能有不同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