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諺語有功無賞,打破要賠是什麼意思

這句臺灣諺語「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意思是,當一個人做了好事或對社會有貢獻時,往往得不到應有的獎勵或認可;但當他犯錯或造成損失時,卻必須承擔責任和後果。這句話反映了人們對社會不公現象的一種感慨,認為在某些情況下,努力和成就得不到公正的評價和回報,而失誤和錯誤卻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這句諺語可以用來形容各種不合理的待遇,比如員工在公司辛勤工作卻得不到加薪或升職的機會,但只要犯了一個小錯誤就被責備甚至解僱;或者政治人物為民服務卻得不到選民的支持,但只要有一點醜聞或失言就被批評得體無完膚。這樣的現象可能會讓人感到灰心或沮喪,認為努力沒有意義,因為無論做得多好都得不到肯定,反而可能因為一些偶然的因素而受到懲罰。

然而,這句諺語也提醒我們,無論社會是否公平,我們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且在做事時小心謹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或傷害。同時,我們也應該努力創造一個更加公正和合理的社會,讓每個人的努力和貢獻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