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意思

致癌(Carcinogenic)是指導致癌症發生的過程或物質。在醫學和公共衛生領域,致癌通常指的是某種物質或行為模式具有引發癌症的潛力。致癌物質或因素可以分為多種類型,包括化學物質、物理因素(如輻射)和生物因素(如某些病毒和細菌)。

致癌物質或因素可以通過多種機制引起細胞DNA損傷,導致基因突變或表觀遺傳變化,從而促使正常細胞轉變為癌細胞。這些變化可以是遺傳的(由父母遺傳給子女),也可以是獲得性的(在一生中由於環境因素的影響而發生)。

致癌物質或因素的分類包括:

  1. 化學致癌物:如菸草煙霧中的尼古丁、酒精、石棉、苯、多環芳烴等。
  2. 物理致癌物:如紫外線輻射、電離輻射(如X射線、γ射線)和非電離輻射(如手機輻射)。
  3. 生物致癌物:如人乳頭瘤病毒(HPV)、B肝病毒(HBV)和C肝病毒(HCV)等。

此外,一些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也被認為是致癌因素,如肥胖、缺乏運動、不良飲食習慣和長期心理壓力等。

致癌的研究對於預防癌症、制定公共衛生政策和個體化癌症預防策略具有重要意義。通過識別和減少接觸致癌物質,可以降低癌症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