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選擇是什麼意思

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是英國生物學家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和亞爾佛德·羅素·華萊士(Alfred Russel Wallace)提出的生物進化論的核心概念之一。這個概念基於以下幾個基本原理:

  1. 變異:生物個體之間會存在遺傳變異,這些變異可以是遺傳的,也可以是環境引起的。

  2. 遺傳:這些變異可以遺傳給後代,使得某些特徵能夠在種群中傳遞下去。

  3. 資源限制:生物種群通常會面臨資源的限制,如食物、空間和伴侶等。

  4. 適應性:某些變異會使得個體更適應它們的環境,這些個體更有可能生存下來並繁殖後代。

自然選擇的過程就是這樣一種選擇機制,它會篩選出那些有利於個體生存和繁殖的遺傳變異,並使其在種群中逐漸增加。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變異會積累起來,導致生物種群發生進化,產生新的物種。

自然選擇並不是一個有目的的力量,它沒有意識,也不會引導生物朝著某個特定的方向進化。它只是一種無情的篩選過程,保留那些有利於生存和繁殖的變異,淘汰那些不利的變異。因此,自然選擇也被稱為「最適者生存」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