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什麼意思

聲押是台灣司法用語,意指聲請羈押。在刑事訴訟程式中,如果檢察官或警察認為犯罪嫌疑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可能,會向法院聲請羈押。羈押是一種強制處分,目的是為了確保刑事訴訟程式的順利進行,以及防止犯罪嫌疑人逃亡。

當檢察官或警察聲請羈押時,法院會舉行羈押庭,聽取檢察官和被告律師的意見,並根據法律規定和案件情況,決定是否準許羈押。如果法院準許羈押,犯罪嫌疑人將會被關押在看守所,直到案件審理結束為止。如果法院駁回羈押聲請,犯罪嫌疑人將會被釋放,但可能會被限制住居、出境或交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