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見證意思

在聖經中,見證(witness)這個詞有多種含義。它不僅僅是指目擊某件事的人,還可以指為某件事作證的人,或者是指某個信仰的追隨者。在基督教中,見證通常是指為耶穌基督和他的教導作證,或者是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樣式,以此來見證上帝的愛和救恩。

以下是聖經中見證的一些例子:

  1. 舊約中的見證:在舊約中,見證通常是指那些見證上帝作為的人,比如摩西和亞倫在法老面前見證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拯救(出埃及記4-6章)。

  2. 耶穌和門徒的見證:在新約中,見證是指門徒們見證耶穌的生命、死亡和復活。耶穌 himself 告訴門徒,他們要作見證(使徒行傳1:8),並且聖靈會幫助他們(約翰福音15:26-27)。

  3. 基督徒的見證:作為基督徒,我們的見證應該是我們的生活如何因為信仰耶穌而改變。這包括我們的行為、言語和對他人的愛。我們的見證應該吸引人們來到耶穌面前(使徒行傳1:8)。

  4. 見證的責任:聖經教導我們,作為基督徒,我們有責任為耶穌作見證。這不僅僅是在言語上,更是在行動上。我們應該像保羅一樣,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傳福音(哥林多後書5:17-20)。

總之,聖經中的見證是指為耶穌和他的教導作證,以及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樣式。我們的見證應該吸引人們來到耶穌面前,並且見證上帝的愛和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