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英文名意思

聖經的英文名稱為 "Holy Bible",其中 "Holy" 意指神聖的、聖潔的,而 "Bible" 則是這個宗教經典的專有名詞,源自希臘文 "bibliotēkē",意思是指書籍、藏書。因此,"Holy Bible" 直譯就是「聖潔的書」或「聖經」。

在聖經的內容中,舊約全書(Old Testament)主要記載了猶太人的歷史、律法和先知書,而新約全書(New Testament)則記載了耶穌基督的生平、教導和早期基督教會的發展。兩部分合起來,就是完整的聖經。

聖經的寫作和編輯歷經了數百年的時間,由多位作者所完成,這些作者來自不同的背景,包括先知、祭司、律師和漁夫等。聖經的內容不僅是宗教信仰的基礎,也對西方文化、法律、藝術和哲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