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意思

羈押(Jiā yǔ)是中國法律用語,指的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羈押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夠到庭受審,以及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或擾亂司法程式。

在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中,羈押的種類包括以下幾種:

  1. 刑事拘留:在偵查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強制措施。
  2. 逮捕:在偵查階段,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且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認為有逮捕必要的,由檢察機關批准或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3. 刑事拘禁:在起訴和審判階段,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措施。

羈押的期限通常有一定的限制,超過法定期限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當被釋放。在中國,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一般不超過37天,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在審判階段,被告人被羈押的期限也有限制,法院應當在法定期間內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需要注意的是,羈押是一種強制措施,會限制人身自由。因此,法律對於羈押的條件和程式有嚴格規定,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