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候審意思

羈押候審是法律術語,通常用於刑事訴訟程式中。當一個人被懷疑涉及犯罪行為時,如果檢察官認為有足夠的理由和證據,並且擔心被告可能會逃跑、湮滅證據、繼續犯罪或乾擾證人等,便可能會向法院申請羈押。

羈押是指將被告暫時關押在拘留所或看守所,直到審判程式結束為止。在羈押期間,被告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仍然有權利接受律師的辯護,並且可以參與法庭的聽證會。

候審則是指等待審判的過程。在羈押候審的狀態下,被告不僅要等待審判,而且在審判之前無法獲得自由。這種制度的目的在於確保司法程式的順利進行,同時也是為了保護社會大眾的安全。

然而,羈押候審是一種嚴重的權利限制,因此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憲法和法律都對羈押的條件和程式有嚴格規定,以防止濫用羈押權力,保障被告的權利。在某些情況下,被告可能會被準予交保候傳,也就是說,只要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就可以暫時獲得自由,但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回法院出庭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