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覆議意思

總統覆議(Presidential Veto)是指在某些國家體制中,總統或其他行政首長對於國會通過的法案擁有否決權。這個詞彙源自拉丁文的「veto」,意思就是「我禁止」。當總統行使覆議權時,他/她可以將法案退回給國會,並附上對該法案的意見和反對理由。

總統覆議通常分為兩種類型:

  1. 絕對覆議(Pocket Veto):在某些國家,如果總統在一定期限內(例如10天)不採取行動簽署法案,而這段期間國會又沒有在會期內,則法案視同被總統否決,這就是絕對覆議。

  2. 恆常覆議(Regular Veto):總統在國會會期內明確地將法案退回,並表示反對。這種覆議可以由國會通過多數表決來推翻,具體的門檻取決於各國憲法或法律規定,通常需要三分之二或絕對多數票。

總統覆議的目的是為了讓行政部門對立法有最終的把關權,以防止國會通過可能對行政運作不利或不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的法案。然而,這也意味著總統可以單方面阻撓立法進程,因此這種權力通常會受到憲法或法律的限制,並且在不同的國家和政治體系中有不同的運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