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法律保留的意思

絕對法律保留(Absolute Legal Reserve)是指某些特定的法律領域或權力,只能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律來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自行決定。這個概念源自於分權原則,即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力應該分開,以防止任何一個部門過度擴張權力。

在絕對法律保留的制度下,某些權力或事項被視為是立法機關的專屬領域,行政機關在這些領域內的行動必須有明確的法律授權。這些領域通常涉及基本權利、公民自由、選舉制度、司法獨立等憲法層次的議題。例如,限制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基本權利的措施,通常需要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行政機關不能單方面決定限制這些權利。

相對法律保留(Qualified Legal Reserve)則是指行政機關在特定領域內有一定的自主權,可以在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採取行動,但這些行動仍然需要符合法律的一般原則和規定。

絕對法律保留的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實踐和理解。在某些國家,絕對法律保留的規定可能明確寫在憲法中;而在其他國家,這個概念可能更多地體現在憲法解釋和司法判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