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判決意思

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是一種法律程式,用於在不需要進行全面審判的情況下解決某些案件。這種程式通常用於案件的事實清楚,沒有爭議,或者法律問題明確,不需要陪審團來決定的事實。

在簡易判決程式中,一方當事人會向法院提出動議,要求法院根據目前存在的證據和法律,直接作出判決。如果法院認為沒有實際爭議的事實存在,或者當事人提出的證據足以支持其主張,並且對方的證據不足以創造一個事實爭議,那麼法院可以頒布簡易判決。

簡易判決的目的是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因為它允許法院在沒有進行冗長的審判之前就解決案件。這種程式通常用於商業糾紛、侵權行為、契約違約等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簡易判決並不適用於所有案件,有些案件可能需要經過全面的審判,包括證人的證詞、檔案證據和陪審團的決定。此外,簡易判決的決定可以上訴,如果上訴法院認為下級法院錯誤地應用法律或事實,可以推翻簡易判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