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式審判意思

簡式審判(Summary Judgment)是一種法律程式,用於在某些情況下,當法庭認為沒有實際爭議的事實存在,或者當原告或被告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時,可以通過簡式審判來迅速解決案件。這種程式允許法庭在沒有進行全面審判的情況下,根據現有的證據和法律,作出判決。

在簡式審判程式中,一方當事人會向法庭提出動議,要求法庭根據已經提交的事實和證據,作出有利於該方的判決。如果對方不能提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存在實際爭議的事實,或者不能證明其主張有法律依據,法庭就可以頒布簡式判決。

簡式審判的目的是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特別是在那些案件的事實和法律問題比較明確的情況下。通過簡式審判,當事人可以避免冗長的審判程式,直接獲得法庭的判決。然而,簡式審判並不適用於所有案件,通常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並且由法庭來決定是否適用簡式審判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