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責任險自用的意思

第三人責任險(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是一種保險類型,用於保障被保險人在發生車禍或意外事故時,對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所應負的法律責任。在台灣,汽車保險法規規定所有汽車都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這是最基本的保險,用於保障因駕駛汽車導致的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

「自用」則是指保險標的物是用於個人或家庭非營利性的使用。在汽車保險的語境下,自用車通常是指用於個人上下班、家庭代步、休閒旅遊等非營利性目的的私人車輛。

因此,第三人責任險自用的意思是指這份保險是用於保障被保險人駕駛自用車輛時,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所應負的法律責任。這類保險通常會設定一個保險金額,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會在保險金額的範圍內賠償第三方的損失。例如,如果保險金額是新台幣200萬元,那麼當被保險人駕駛自用車輛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會賠償第三方不超過200萬元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