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意思表示錯誤者乃表意人之意思與表示不一致關於意思表示錯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意思表示錯誤是指當事人在進行法律行為時,其內心真意與外部表示不一致的情況。根據民法規定,意思表示錯誤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 客觀錯誤(對象錯誤):當事人對交易對象的誤認。
  2. 主觀錯誤(意思錯誤):當事人對交易標的或內容的誤解。
  3. 形式錯誤(方法錯誤):當事人在表達意思時,因形式上的錯誤導致意思表示與真意不符。

然而,並非所有情況下的意思表示錯誤都能夠被法律所承認,並且得以撤銷或變更法律行為。在民法中,對於意思表示錯誤的撤銷或變更有一定的限制和條件。例如,重大且明顯的錯誤(即當事人對於法律行為的內容有重大且不可忽視的誤解),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根據您的敘述,「稱意思表示錯誤者乃表意人之意思與表示不一致」這句話本身是正確的,因為意思表示錯誤的定義就是指表意人的內心意思與外部表示不一致。但是,您提供的選項中沒有明確指出哪個敘述是錯誤的,因此無法直接判斷哪個敘述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