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屠殺意思

種族屠殺(Genocide)是指針對一個民族、種族、宗教或國籍的群體進行的大規模故意殺戮行為。這個詞匯是由猶太裔美國學者拉斐爾·勒默爾(Raphael Lemkin)在1944年創造的,他將「geno」(種族或種族)和「cide」(殺戮)結合起來,用來描述納粹大屠殺(Holocaust)這樣的事件。

根據1948年聯合國通過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種族屠殺被定義為以下任何一種行為:

  1. 殺害群體的成員。
  2. 造成該群體的成員身體上或精神上的嚴重傷害。
  3. 故意造成該群體的嚴重消滅。
  4. 強制轉移該群體的兒童至另一群體。
  5. 強制施行旨在消滅該群體的措施。

種族屠殺的定義不僅包括實際的殺戮行為,還包括旨在消滅一個群體的所有其他行為。這種行為通常伴隨著系統性的迫害、歧視和壓迫。種族屠殺是一種極端的暴力行為,通常伴隨著極端主義的政治或意識形態,以及對特定群體的仇恨和偏見。

歷史上的一些著名種族屠殺事件包括納粹大屠殺、盧安達大屠殺、亞美尼亞大屠殺等。這些事件對人類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提醒人們警惕種族主義和仇恨犯罪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