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的意思

"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這個詞彙通常出現在財務會計領域,特別是在政府財政管理中。這裡的解釋可能會因地區和語言習慣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它的意思是指將以前年度的財政結餘(即剩餘資金)轉移到當前年度使用。

具體來說,政府在每年的預算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收入超過支出的情況,這就產生了財政結餘。這些結餘可以選擇存放在特定的賬戶中,或者被「移用」到下一年度,用於彌補預算赤字或者投資於新的項目和計劃。

這種做法有時也被稱為「滾存」或「滾動」,因為資金在不同的年度之間滾動使用。它有助於政府更好地管理財政資源,確保資金能夠被有效利用,同時也有助於平衡不同年度之間的財政壓力。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做法需要在預算法規範內進行,並且通常需要經過立法機構的批准。此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的具體政策和程式可能會因國家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