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宣言意思

《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是美國建國的重要檔案,於1776年7月4日在第二屆大陸會議上通過,由托馬斯·傑斐遜主筆起草。這份檔案宣佈了十三個大不列顛王國的北美殖民地脫離英國獨立,成為一個新的國家——美利堅合眾國。

《獨立宣言》的主要內容包括:

  1. 開場陳述:宣言以「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開頭,接著列出了幾項基本的政治原則,包括人生而平等、享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2. 英國的暴政:宣言列舉了多項英國政府對殖民地人民的壓迫行為,這些行為侵犯了他們的權利。

  3. 獨立的要求:宣言提出,由於英國政府的不當行為,這些殖民地必須解除與英國的一切政治聯繫,並成為自由和獨立的國家。

  4. 政府的正當權力:宣言認為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當政府侵犯了人民的權利時,人民有權改變或廢除它。

《獨立宣言》不僅是美國建國的象徵,也是後來許多國家追求民主和獨立的典範。它所宣示的「人人生而平等」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成為了美國憲法和民主制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