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權意思

特赦權(pardon power)是指在某些政治體系中,國家元首或政府擁有的權力,可以對特定的犯罪行為或刑罰進行赦免、減輕或免除。這種權力通常用於政治目的,例如為了促進和解、慶祝特殊節日、或作為對特定事件的回應。

特赦權的行使方式和範圍因國家而異。在一些國家,總統或國王擁有廣泛的特赦權,可以單方面決定赦免某人或某類犯罪行為。在另一些國家,特赦可能需要與立法機關或司法機關合作,或者在特定條件下才能行使。

特赦權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 大赦(amnesty):對特定時期內的特定犯罪行為進行普遍赦免,通常伴隨著對罪犯的法律責任的完全消除。

  2. 特赦(pardon):對特定個人的特定犯罪行為進行赦免,通常保留了對該犯罪行為的法律認定,但免除了對該人的刑罰執行。

  3. 減刑(commutation):減少某人被判處的刑罰的嚴厲程度,例如將死刑減為終身監禁。

  4. 免除(remission):減少某人被判處的刑罰的期限,例如減少監禁的時間。

特赦權的行使可能會引起爭議,尤其是在政治敏感案件中。批評者可能認為這種權力被濫用於政治目的,或者可能違反了法治原則。因此,在許多民主國家,特赦權的行使受到憲法或法律的嚴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