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什麼意思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句話通常被用來描述生物進化的一個基本原理,它是由英國生物學家查爾斯·達爾文在他的著作《物種起源》中提出的。這個原理的正式名稱是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它是進化論的核心概念之一。

"物競"指的是生物之間的競爭,包括對食物、空間、資源和配偶的競爭。在這種競爭中,個體之間會因為遺傳的差異而產生不同的適應性。"天擇"則是指自然環境對這些差異進行選擇,即環境會選擇那些具有有利遺傳特徵的個體。

"適者生存"則是指在這種選擇過程中,最適應環境的個體最有可能生存下來並繁殖後代。這些個體的遺傳特徵會傳給後代,從而使得這些特徵在種群中逐漸變得更加普遍。這樣,經過許多代之後,種群的遺傳特徵就會發生變化,新的物種就有可能因此而產生。

這個原理不僅適用於生物學,也被廣泛用來比喻其他領域中適應環境的能力的重要性。例如,在經濟學中,它可以用來描述市場競爭中成功企業的特徵;在社會學中,它可以用來解釋社會結構和文化的變化。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當這個原理被用來比喻其他領域時,它的含義可能會有所擴展或變化,不一定完全遵循達爾文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