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権代理追認意思表示

無權代理(Actual Agency)是指代理人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範圍所進行的代理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代理人可能未獲得明確的代理權,或者雖然有代理權,但代理的範圍有限,而代理人卻超出了這個範圍。

追認(Ratification)是指被代理人(Principal)承認無權代理行為的有效性,並將該行為視同為經過授權的代理行為。當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行為進行追認時,該行為將被視為有效,並且被代理人將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和後果。

意思表示(Expression of Will)是指當事人將自己的意願表達給對方的行為。在無權代理追認的過程中,被代理人會通過明確的意思表示來表明自己願意承擔該無權代理行為的責任。

例如,甲未經授權代表乙與丙進行了一筆交易,這屬於無權代理。如果乙事後通過書面或口頭的方式表示同意該交易,即進行了追認,那麼該交易將被視為有效,乙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追認必須在無權代理行為發生後進行,且被代理人必須是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追認。此外,被代理人只能追認那些符合其利益和意願的無權代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