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五斗米折腰的意思

"為五斗米折腰"這個成語出自晉朝陶淵明的《歸去來兮辭》,原文是:「不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兒。」這個成語的意思是為了微不足道的物質利益(五斗米)而放棄自己的原則和尊嚴。後來這個成語被用來形容為了很小的物質利益而屈服於他人,或者比喻為了金錢而放棄自己的志氣和原則。

這個成語的典故是說,陶淵明曾經在官場任職,但是因為不願意與腐敗的官場同流合污,所以選擇了辭官歸隱。在辭官之前,他曾經拒絕了一位鄉里小兒(指鄉紳或者小官吏)的請求,這位小兒想要陶淵明為他做一些不正當的事情,並且用五斗米作為誘餌。陶淵明認為自己的尊嚴和原則比這五斗米要重要得多,所以拒絕了這位小兒的請求,並且辭官歸隱,過起了清貧但是自由自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