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地作驢鳴而為賓客笑都不算失禮意思

這句話出自中國古代的一個寓言故事,意思是說,如果一個人像驢子一樣在地上打滾,發出鳴叫聲,而他的行為卻能讓在場的賓客都笑起來,那麼這並不算是一種失禮的行為。

這個故事的寓意是,在某些特定的社交場合中,一些看似不禮貌或者不正常的行為,如果能夠引起大家的歡笑和愉悅,那麼它們就可以被視為一種娛樂和調節氣氛的手段,而不應該被視為不禮貌或者不適當。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在任何場合下,任何不禮貌或者不正常的行為都可以被接受。這個故事的意義在於提醒我們,社交場合中的人際關係和氣氛是很複雜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什麼樣的行為是適當的,什麼樣的行為是不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