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上致生危害於公安者是什麼意思

"致生危害於公安者"這個詞語出現在法條中,通常是指某種行為或情況可能會導致公共安全受到危害。在法律上,公共安全是指社會秩序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包括預防和處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

當法條中提到"致生危害於公安者"時,可能意味著以下幾種情況:

  1.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直接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例如非法製造、販賣、持有危險物品,如爆炸物、毒品等。

  2. 行為人的行為間接影響公共安全,例如在公共場所進行騷擾、恐嚇等行為,可能引起公眾恐慌,影響社會秩序。

  3. 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特定的安全規範或法律規定,這些規範或法律的存在就是為了保護公共安全,例如違反交通規則、建築安全規範等。

在不同的法律領域和不同的法條中,"致生危害於公安者"的具體含義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據具體的法律條文和案件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