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留是什麼意思

法律保留(Jurisdictional Immunity)是指國家或政府機構在法律上享有的一種特權,即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它們可以免於在外國法院被起訴。這種特權的目的是保護國家主權和尊嚴,確保國家能夠在不受到外部司法乾預的情況下,自主地管理自己的內政和外交事務。

法律保留通常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

  1. 國家行為的豁免:國家在其作為國家時所進行的行為,例如外交活動、軍事行動、財政政策等,通常享有豁免權。

  2. 國家財產的豁免:外國法院通常不能對屬於國家的財產進行管轄,除非國家明確放棄這種豁免。

  3. 國家代表人的豁免:國家代表人在執行公務時,通常享有豁免權。

法律保留的原則是國際法的一部分,它起源於19世紀的歐洲,並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等國際公約中得到了確認。然而,這種豁免並不是絕對的,國家可以根據情況放棄這種豁免,允許在外國法院被起訴。此外,在一些情況下,即使國家享有法律保留,外國法院也可能有權管轄某些案件,例如當涉及到個人權利保護、國際人道法或國際犯罪等問題時。